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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蔬菜配送质量保证服务协议

发布时间:2020-10-23,浏览量:916

蔬菜配送质量保证服务协议
本公司提供的新鲜鱼肉应当保证日常新鲜,所提供的猪肉羊肉应当是东莞市指定屠宰场(场)的产品,经东莞市指定屠宰场(场)肉类产品质量检疫检验合格,具有指定屠宰场(场)(场)(场)的密封印章、密封印章、牲畜产品检验证书、动物产品检验证书或者动物检疫检验证书,可以跟进。我公司提供的蔬菜必须每天新鲜,不得获得污染认证,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法的要求,并发布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,以达到港口蔬菜标准。购买者使用“农药检测卡”检测蔬菜中的农药含量。如果内容超标,我公司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。如果内容超过标准一次,我们也将被我们公司从目前的一批供应结算额中扣除。超过二倍以上超标内容的,买方有权由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
1.我方向投标人提供食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,严禁供应农药残留量超标、变质、霉变、腐烂、逾期等食品,一旦发现,投标人有权按照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向我方索赔。
2.招标人在接受各级部门向我们提供的食品检查时,发现劣质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,或者吃我们提供的食品引起的食品中毒事件,经检查确认后,我们赔偿所有损失,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投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。
3.由于招标人的性质特殊性,我方无条件严格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。
4.招标方应提前向我方提供所需的供货清单,我方将根据招标方的供货清单及时组织供货,并提供相应的品种和数量,按时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,买方不支付配送的运输费用。
5.如果货物在保质期内损坏,我公司将提供更换服务,更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。
6.根据购买者订购的货物清单,无论数量如何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(根据购买者提供的供应通知)和所在地(食堂)保证交货。
7.确保所供货物均为定期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新鲜(冷冻除外)货物,无毒、无辐射、无侵权,并符合国家有关卫生、质量、包装和质量保证的标准。如果使用有有效期的货物,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明有效期的75%。
8.所有鲜肉均来自正规肉品厂,保证当天为鲜肉,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(鲜肉利用率不低于98%)。
9.确保每天早上在约定的时间将订购的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,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,无污渍和异味。
10.我方不得超出招标方提供的清单供货,不得从事超出招标方要求的食品清单的搭售行为。如有违反,招标人有权退货,超过3次,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。
11.招标人必须及时接受我方提供的货物,接受地点应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,并由双方在接受后签字。招标人有权拒收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食品,我们将及时更换。
12.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,接受甲方在服务期内的日常评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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